12月18日上午,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通报2019年以来亳州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情况、主要做法和下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检察工作的计划。
今年以来,亳州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皖北领先、全省一流”为目标,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着眼于一流队伍培养,着力于案件质量提升,刑事检察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先后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全省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许翠洁、陈乾宇等11名检察官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
亳州市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强化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923件2595人,审查起诉3553件4444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3件,监督侦查机关撤案48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6件次;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对赵某某强奸案、袁某交通肇事案等26件刑事裁判不当案件提出抗诉;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咨询610人次,纠正刑期计算错误9件,依法办理在押人员申诉、举报120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并提出检察建议148件,监督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16人。
亳州市检察机关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围绕重大案件办理、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和综合治理等专项斗争工作重点,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办案力度,依法批准逮捕恶势力犯罪嫌疑人37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嫌疑人63人,起诉恶势力犯罪嫌疑人38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嫌疑人73人。武振飞、武润泽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沙如意、陈大刘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等一批有较大影响的黑恶犯罪案件被依法起诉和判决,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亳州市检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各类职务犯罪,共审查起诉59件61人。依法公诉了淮南市政协原副主席姚辉受贿案等一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司法环节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了蒙城县法院原副院长李文超、蒙城县法院原刑二庭庭长陆前进、蒙城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张亚等三起徇私枉法案件,目前案件已起诉至法院。
下一步,亳州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始终恪守宪法定位,坚持“一个目标、六个毫不动摇”工作思路,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守护平安亳州建设,落实机构改革要求,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准确把握形势,找准工作切入点;严守法律底线,提高案件质量;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实效;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能力,为“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亳州建设”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