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5日,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检察院驻县林长办检察室挂牌成立,该县副县长、副总林长陈海银和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志勤出席揭牌仪式。
前期,望江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此次挂牌成立驻县林长办检察室,是对此前双方协作机制的补充和完善,用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彰显检察担当。
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联手“林长”破解难题
望江县地处长江中下游,林业资源丰富,践行“两山”理念具有天然优势,但近年来该县涉林违法犯罪呈易发多发态势,仅2016年至2017年,望江县涉林犯罪破坏的林木蓄积量达266立方米。如何更好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保护林业资源安全,成了摆在望江县检察院面前的一道难题。恰逢安徽省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林长制,安庆市作为试点地区之一,亦在全面探索推进林长制改革,望江县检察院借此机会,创新思路,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积极与县林长办进行沟通,了解望江县林业资源现状,交流探讨涉林违法犯罪深层次原因和解决方式。
经过与县林长办交流,并结合涉林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经验,望江县检察院对症下药,联合县林长办开展森林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同时通过口头建议和书面检察建议等形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基层林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对破坏林业资源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管。
“检”“林”两家初步合作,效果显着,涉林犯罪案件明显下降,同时也为后续深入合作交流打下坚实基础。
公益诉讼吹起东风,“检林”协作初步探索
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要求,望江县检察院主动出击,将公益诉讼检察列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亲自靠前指挥,带头办案。为解决公益诉讼案源少的难题,该院在之前“检林”合作良好开端的基础上趁热打铁,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作为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突破口,将林业资源保护作为监督重点,借着推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东风,进一步加强与林长办的沟通协作。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双方签订了《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和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初步形成了信息共享、提前介入、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等工作机制。
2018年至2019年,望江县检察院共受理林长办移送涉林刑事犯罪案件线索6件,批准逮捕2件2人,审查起诉5件11人,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件,督促修复被损毁林地面积45.45亩,“检林”协作机制初显成效。
协作机制全面升级,“检林”合作再上台阶
2020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望江县内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个人)的管控力,望江县林长办邀请县检察院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巡查活动,并为“检林”协作再升级打下了基础。
5月,“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在安庆市全面推广,望江县检察院借此契机,与县林长制办公室会签《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明确定期会商调度、定期巡查检查、案件联合督办、加强宣传培训等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并挂牌成立驻县林长办检察室。至此,望江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正式建立。
5月中旬,望江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志勤与县林长办主任廖炳生带队巡查望江县松材线虫病害防治情况,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件,已进行立案审查。
望江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检察机关对“两法衔接”机制新的探索,同时也是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的生动体现,对深入推进林长制改革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具有很大的助力作用,下一步,将充分发挥好协作机制作用,努力提升办案质效,为望江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