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蚌埠市检察机关聚焦河湖管护中的突出问题,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以服务保障“靓淮河”工程等重点工作为抓手,通过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依法惩治危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违法犯罪行为。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清理生活垃圾等废弃物320余吨,清理河道40千米,拆除非法养殖点、违章建筑等5000余平方米。
创新能动履职。在全国首推“市级检察长兼职市级河湖长”工作做法,检察监督深度融入市河长办常态化工作。认真履行龙子湖、淮河干流蚌埠段、怀洪新河等主要河湖市级副河湖长职责,积极参与河湖巡查、调研等工作,依法对相关单位履职情况进行全流程动态监督,推动严格落实河湖管理和保护职责。
深化联动协作。与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淮河局等流域监管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共建淮河、怀洪新河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协同破解跨区域治理难题。北淝河跨界水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最高检公益诉讼“回头看”典型案例、全国公益诉讼工作五周年好案例。
推进重点专项。加强龙子湖污染问题整治,制发检察建议8件,督促履职整治。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持续关注反弹回潮问题整改情况。持续开展清河清湖活动,针对非法排污、破坏岸线、违法养殖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0件。2023年2月,成立淮河船舶污染、龙子湖、天河、芡河等重点河湖突出问题整治公益诉讼专案组,全力推进河湖污染等问题综合治理工作。
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参与淮河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5件。设立沱湖湿地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筹建沱湖生态展览馆,在沱湖水域增殖放流鱼苗50余万尾、螺蛳等底栖水生动物10余吨。督促保护沱湖湿地生物多样性行政公益诉讼案等3件典型案例,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上向世界展示。今年,蚌埠市检察机关又投入100万元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金,在三汊河国家湿地公园设立检察公益林,实施“补植复绿”等生态修复工作,首期种植池杉1300余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