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守护绿色江淮家园”, 5月15日上午,安徽省检察院以此为主题,在该省芜湖市,与芜湖市检察院共同举行新闻发布会。安徽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和安庆、池州、铜陵、芜湖、马鞍山等沿江五市检察院分管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院领导应邀分别进行相关内容发布。中央驻皖及安徽省、芜湖市新闻单位的20多名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发布会之前,由芜湖市检察院牵头召开的“皖江五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联席会议刚刚结束,会议取得了积极成果。
新闻发布会的“三个首次”
据介绍,本场新闻发布会实现了“三个首次”:
自安徽省检察院建立新闻发布制度以来,首次与下级检察院共同举行新闻发布会;
安徽省检察院首次将新闻发布会放在合肥以外的地方举行;
安徽省、市检察院领导首次一起走进公众视野,通报检察工作情况。
专项活动首次“1+N”
为更好地服务安徽“三河一湖一园一区”生态文明样板建设,安徽省检察院决定,从今年5月起至11月,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活动。
据李卫东介绍,这一专项检察活动与安徽“三河一湖一园一区”生态文明样板建设对接,并细分为服务保障长江(安徽)经济带建设、服务保障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服务保障巢湖流域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服务保障大黄山公园(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服务保障大别山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等五个子专项,每一子专项由一个市级检察院牵头、其他相关市级检察院作为责任单位。
“这是安徽省检察院首次采取“1+N”的这种模式部署开展专项活动。”李卫东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
首次建立司法协作机制
“刚刚,芜湖、安庆、池州、铜陵、马鞍山等五市检察院共同签署了《皖江五市检察机关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这也是安徽沿江五市检察机关首次建立这样的协作机制。”发布会上,芜湖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奚要武介绍了联席会议的新鲜成果。
奚要武说,皖江五市检察机关将通过跨区域司法协作,加强在办理长江流域安徽段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中的配合协作,携手应对工作中面临的共性问题,实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联防联控,为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守护长江流域蓝天碧水净土是系统工程,检察机关必须久久为功,锲而不舍,我们将把这项机制长期坚持下去,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充实。”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奚要武表示。
首次集体发布
除奚要武外,安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吴仲伯、池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余世斌、铜陵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吴世军、马鞍山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高少勇先后通报了各自检察机关服务长江(安徽)经济带建设的举措与成效。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吴仲伯
“2018年以来,安庆市检察机关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97件,立案320件,提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256件,提起诉讼28件,法院已开庭审理26件,作出判决15件,判决支持率100%,案件涵盖全市10个县(市)区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四大领域。全市公益诉讼办案数量形成规模,一批时间跨度长、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共利益保护老大难问题得到解决。”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余世斌
“2017年7月以来,池州市检察机关共计受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案件224件305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24件305人,法院作出有罪生效判决197件240人。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5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0件,相关行政机关回复并整改53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3件。”
铜陵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吴世军
“去年以来,铜陵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9件56人,受理审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26件79人。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6件,提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5件,督促关停造成环境污染和未依法办理环评的企业3家;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3000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93吨;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及治理恢复费用530余万元,均获法院支持。”
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
高少勇
“2017年以来,马鞍山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嫌疑人72人,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30人,受理公益诉讼线索709件,立案44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86件,提起公益诉讼13件。通过检察监督,累计挽回国家公益林77.46亩,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33.15亩;督促治理长江干流马鞍山段等重要流域水源地,保护被污染土壤136.24亩;督促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12家,督促收回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803.36万元,收回其他国有财产15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