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把“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列入工作要点,将“少捕慎诉慎押”由司法理念上升为党和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
刑事司法如何跟上?检察履职如何跟进?
在今年的安徽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中,“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单列一段,向人民群众报告安徽检察的司法实践。
2021年11月18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专题听取了该省检察院检察长陈武作的关于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
扎实开展降低诉前羁押率试点,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10290人,不捕率同比提高6.5个百分点;依法不起诉10714人,不诉率同比提高2.4个百分点。
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虽然涉嫌犯罪,但确属没有羁押必要性的,监督变更强制措施1914人,同比上升72.6%。
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9610件65614人,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决定不起诉9144人,不诉率13.9%,同比增加2.4个百分点。
2021年12月2日,应安徽省检察院的邀请,来到蚌埠视察的9名省人大代表在固镇县检察院旁听了该院对13名涉民企犯罪嫌疑人案件不起诉决定集体宣告送达。
每一个数据都是一起案件,每一件“小案”背后都是一个人的人生。
检察机关在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中,办理了池州“三条鱼”、芜湖“半斤虾”、合肥“两棵树”等一批典型案件,传递正确司法导向,推进诉源治理,减少社会对立面,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2021年12月9日,安徽省检察院召开全省经济犯罪检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提出,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贯彻好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和“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做到“疑罪从无”,对人数众多的经济犯罪案件,重视宽严相济,分层处理。
少捕慎诉慎押会不会变成不捕不诉不押?
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有新要求新期待,但和谐安全仍然是最基本的诉求。检察机关对严重暴力、涉黑涉恶、侵犯公民生命健康安全等当严则严,该捕即捕,依法追诉,从重打击。
依法起诉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程某盛等人涉黑案,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773人。
保持对杀人、抢劫、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批捕2466人,起诉3479人。
坚决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依法起诉生产销售“毒禽肉”“假药”等犯罪323人,同比上升26.7%。
持之以恒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起诉性侵、拐卖、虐待未成年人等犯罪2230人……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安庆“6·5”案件,依法对吴某提出判处死刑的公诉意见。
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仍然有着强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