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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要闻
        安徽:北淝河一路清澈东南流
        时间:2022-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7日《检察日报•公益周刊》封面文章 

          原标题 

          北淝河一路清澈东南流 

          安徽蚌埠淮上:跟进督促治理跨界水污染难题 

          本报记者:吴贻伙 

          “山色苍茫水四周,千树万郭抱斜晖。疏林黄叶双柑熟,浅水芦花一雁飞。”这是清嘉庆年间,安徽怀远籍大诗人许所望对其家乡北淝河下游景致的生动描绘。北淝河,发源于河南商丘,一路流向东南,经皖境亳州、涡阳、蒙城、濉溪、怀远等县域,于今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注入淮河。 

          作为淮河的一条重要支流,北淝河两岸人口密集、工农业聚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与这条河流息息相关。然而一段时间里,与蚌埠市淮上区毗邻的某县经济开发区(下称“经开区”)一侧的沟渠布满垃圾,水体黑臭,污水最终流入北淝河淮上区段,严重影响河流生态及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当地群众反映强烈。 

          在检察机关的持续跟进监督之下,涉案沟渠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公共利益得到了较好维护。今年3月,由蚌埠市淮上区检察院办理的这起督促治理北淝河跨界水污染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检察公益诉讼“回头看”跟进监督典型案例。 

          人大代表提供跨界水污染线索 

          ▲蚌埠市及淮上区两级检察院检察官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 

          这起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最初来源于当地人大代表所提出的建议。 

          2020年7月13日,蚌埠市淮上区人大常委会将区人大代表关于加强北淝河跨界水污染整治的意见,向淮上区检察院进行了交办。交办函称,北淝河流经淮上区主要粮食产区,是淮上区农业灌溉主要水源。淮上区农业发达,农田灌溉四通八达,同时水污染也容易扩散,影响更大范围,尤其是跨界水污染问题亟待解决。交办函建议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破解河流生态治理难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交办意见,淮上区检察院立即行动,依托“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合河长办采用无人机航拍等方式核查,发现北淝河上游与淮上区梅桥镇接壤的某县经开区堆放了800余吨垃圾,垃圾产生的黑臭水体通过梅桥二号沟,流入北淝河淮上区段。经检测,涉案水体属劣Ⅴ类水。 

          鉴于污染源与损害地分别为某县经开区和淮上区,此案属于跨区域污染,2020年10月16日,淮上区检察院向蚌埠市检察院请示指定管辖。在安徽省检察院的指导和协调下,蚌埠市检察院将该案交由下游损害结果地的淮上区检察院管辖,并成立了由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指导办案。 

          2020年10月29日,淮上区检察院对此污染案正式立案。经调查查明,某县经开区管委会具有环境治理、监管等法定职责,但经开区垃圾和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同年11月2日,淮上区检察院向某县经开区管委会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属地管理职责,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清理垃圾,疏通沟渠,同时加强宣传,建立园区垃圾收集处理长效制度,从源头上遏制乱倒垃圾的行为。 

          “回头看”发现整改不到位 

          ▲淮上区检察院检察官对污染现场水质进行快速检测 

          接到检察建议后,某县经开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专项整治。2020年12月4日,某县经开区管委会回复淮上区检察院称,检察建议书所列问题均得到有效整改,达到预期工作目标。 

          记者了解到,该检察建议回复函主要讲了两点:一是严格落实河长制要求,多措并举大力整治,解决水质问题。同时在提升巩固上下硬功夫,不断完善硬件配套,切实加强监管处置和源头控制,形成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二是将加大宣传、设置警示标牌;委托第三方,定时收集处理垃圾,保持干净整洁;依法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疏通沟渠,将沟渠内漂浮垃圾及时处理,保持水质及感官。 

          此后,淮上区检察院对此回复函进行了初步核实,确认原先堆放的800余吨垃圾已清理完毕。为持续跟进监督整改情况,2021年1月、2月间,淮上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办案人员又多次前往案发地及周边进行实地调查,通过勘验及走访群众,发现案发地路边仍有成片垃圾,沿路沟渠岸边尤其是水体也还充满着垃圾,水体气味刺鼻。 

          同年3月,蚌埠市及淮上区两级检察院联合开展了一次公益诉讼“回头看”,发现现场堆放的大量垃圾得以清理后,虽无新增垃圾,但沟渠未有效治理,水体仍然浑浊。为查明案发地水污染治理状况,蚌埠市检察院与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公益诉讼联合检测实验室派员深入现场调查取样,专业检测人员针对黑臭水体等水污染各项指标对水质进行检测,掌握水体的浊度、需氧量、氨氮量、重金属量及黑臭水体认定等信息。经检测,该水体氨氮含量超标近8倍,仍属黑臭水体。 

          显然,某县经开区还存在着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等问题,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被侵害状态,需要继续监督。2021年4月13日,经蚌埠市检察院批准并商蚌埠市中级法院,淮上区检察院依法向淮上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强调目前各种污染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各种污染行为仍存在和持续发生,被告未能依法全部履行职责,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请求法院判令某县经开区管委会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清理涉案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污染。 

          提起诉讼促依法履职更全面 

          ▲淮上区人大代表应邀旁听庭审 

          2021年6月17日,蚌埠市淮上区法院开庭审理此起行政公益诉讼案,淮上区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派员出庭,提出诉讼请求,阐述事实和理由,并出示检察建议发送前后的现场照片、视频、检察建议书、回复函等证据。 

          ▲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提出诉讼请求,阐述事实和理由 

          淮上区人大常委会对此案的开庭审理也非常关注,专门由区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带队,邀请当初提出建议的16名区人大代表一起旁听了此案的庭审。代表们对检察机关案件化办理代表建议,以诉讼形式推动跨流域水污染问题治理表示赞许 

          一审开庭后,某县政府及某县经开区管委会多次邀请检察机关会商整改措施。经过会商,该经开区管委会进一步细化了整治方案,先后投入资金1.3亿元,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并租赁应急污水处理设备处置管网残留污水60余万吨,治理沟渠2.1千米,改造管网15千米,对67家涉水企业排查整治。此外,该经开区管委会还委托第三方收集处理废弃物,全面整治涉案沟渠,并设置警示牌、隔离网,消除垃圾乱倒等污染风险。经整改,涉案沟渠水质符合地表Ⅳ类水标准。 

          鉴于某县经开区管委会已依法全面履职,公益保护目的得到实现,经淮上区检察院建议,2021年8月20日,淮上区法院裁定本案终结诉讼。 

          “经过环保部门的持续监测,今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北淝河入淮河口国控断面均值为IV类,符合国家考核要求,并呈稳中向好的趋势。”蚌埠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于永超告诉记者,该案终结诉讼后,淮上区检察院对整改状况继续保持着密切关注,经常对接当地环保部门,了解实时监测数据。此外,某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成后运行良好,能基本满足处理污水需求。现正启动二期工程建设,预计明年6月将投入运行,运行后就能彻底解决经开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 

          短评 

          一把“监督尺子”量到底 

          安徽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 

          赵杰 

          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检察院办理的这起案件是安徽省首例跨区域污染异地管辖行政公益诉讼案,其之所以能被最高检评为公益诉讼“回头看”跟进监督典型案例,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典型意义。 

          一是较好地解决了跨区域水污染治理难题。水污染的成因一般都比较复杂,并且由于存在环境污染行为和损害结果跨行政区划的情况,所以长期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也因此引起了人大代表的高度关注。 

          为解决这一难题,一方面,蚌埠市检察院指定处于河流下游、损害结果发生地的淮上区检察院管辖,督促位于河流上游、污染主要来源地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整改,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 

          另一方面,当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并没有单打独斗,而是多方沟通协作,依托“河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运用无人机、公益诉讼联合检测实验室等开展调查取证和跟进监督等工作,提高了办案质效,促进了监督的精准性。“回头看”发现涉案问题未全面整治,检察机关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整改合格、公益诉讼目的实现后,检察机关又建议法院终结诉讼,被法院采纳,从而较好地解决了“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问题,实现了公益诉讼监督效果的最大化。 

          二是较好地实现了法律监督与人大监督的有机衔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现在已是全社会的共识,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安全有了新的更高需求。当地人大代表积极履职,多次反映群众的呼声,体现了很强的责任意识、监督意识。淮上区人大常委会将代表们的建议转交给检察机关办理,这既是对检察机关的信任,也是对检察机关的监督。 

          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将代表建议予以案件化办理,以法治手段解决公益环保问题以及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有效助力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同时,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的“无缝对接”,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有机衔接,无疑将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有更广阔的前景,展现出更大作为。 

          三是对办理同类案件具有示范意义。该案的办理过程,充分显示出检察机关的一体化办案优势。安徽省检察院在指导代表建议案件化办理、管辖协调以及案例总结提炼等方面,始终督促跟进。蚌埠市检察院在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等方面全程指导,有效解决了异地管辖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难、起诉难等问题。淮上区检察院处于办案一线,以求极致的精神,加强与有关各方的协调,持续跟踪,一把“监督尺子”量到底,保证了办案质量,取得了预期监督效果。 

          该案为全省检察机关同类案件的办理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受到当地党委、人大和人民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