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经济日报报业集团中国纺织报社、服装时报社原社长兼中国经济传媒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马立群(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8年,被告人马立群在担任经济日报社新闻发展中心常务副主任、经济日报全国阅报栏建设办公室主任、记者部副主任、中国纺织报社社长、服装时报社社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宣传报道、房屋租赁、工作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54.7万元,获得孳息人民币57.479万元。
2014年下半年,被告人马立群在担任中国纺织报社兼服装时报管理团队负责人期间,违反相关规定,未经报社集体研究,擅自决定签订广告置换协议,以未经专业机构鉴定真伪、认定价格的2件疑似文物藏品,置换服装时报社、中国纺织报社的广告费用,至此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人民币358.0333万元。
被告人马立群到案后,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退出全部赃款,构成坦白;在审查起诉阶段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
庭审中,被告人马立群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各项罪名和事实均不持异议。在最后陈述阶段,马立群表示认罪悔罪。
鉴于本案案情重大,法庭宣布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