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4日在祁门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董应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祁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9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祁门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以稳进、落实、提升为工作总基调,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业务办案数量同比大幅上升,刑事检察部被评为全省“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生态检察”品牌被市检察院、县委政法委作为全市政法工作十大品牌向市委政法委推荐。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有为
1.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落实最高检“是黑恶势力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依法快捕快诉,共批捕涉恶案件5件6人,决定逮捕1件1人,起诉涉恶案件5件28人;准确掌握案件认定标准和法律适用指导意见,对不符合黑恶案件认定标准的2件8人提起公诉时未认定为涉恶案件。坚决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三长签字背书”等要求,强化线索排查,共移送涉恶线索4条。发挥检察职能助推社会治理,发出检察建议6份,全部收到反馈。其中,就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暴露出的金融管理秩序漏洞,向有关部门发出建议,助推重点行业乱象整治。
2.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生产、销售假药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起诉3件9人。依法办理了王某某、叶某某等16人寻衅滋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围绕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深入开展“美丽乡村检察行”活动,办理侵占集体资产、侵犯农民权益犯罪16件。依托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及时救助因案致贫困难群众2户,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服务保障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专项检察”活动,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36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10件,在凫峰镇、闪里镇、芦溪乡、牯牛降自然保护区设立生态检察联络站,打通生态司法保护“最后一公里”。
3.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把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作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着力点,成立涉民营经济保护协调领导小组,扎实开展“问需求、保权益、促发展”专项行动,领导班子走访民营企业12家。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开门纳谏,听取建议。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2名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依法不起诉2件2人。
4.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3件3人、不起诉6件6人。积极参与“法润新安百村行”和“政法干警访平安”活动。建成集“受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公共办案、检务公开”等功能为一体的检务工作区。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受理各类来信来访69批72人次,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切实为老百姓解决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二、护安维稳,刑事检察发展稳健
1.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共批捕犯罪嫌疑人 75人,同比上升150%;起诉217人,同比上升80.8 %。一是依法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起诉故意伤害、盗窃、诈骗等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犯罪51人。二是坚决维护公共安全,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49人。三是强化监检衔接,凝聚反腐合力,起诉贪污、受贿职务犯罪4人。依法办理了黄山风景区公安局原局长陈新生(正处级)受贿一案。
2.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来看待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切实发挥检察主导作用。认真落实权利告知义务,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意见,主动与辩护律师、值班律师进行沟通协商,维护好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认罪认罚的自愿性。适用该制度办理各类案件57件80人。适用比例逐月提升,特别是11月份以来,认罪认罚适用率93%,量刑建议全部被法院采纳。
3.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树立客观公正理念,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着力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量刑不当、程序违法等情形,监督力度持续加大,监督效果稳步提升。加强刑事立案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件,监督侦查机关撤案5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件。加强逮捕、起诉环节审查把关,依法纠正漏捕4人,漏诉3人。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刑事抗诉2件。
4.维护刑事执行公正。深入推进看守所检察工作,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有关机关变更强制措施11人。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2件2人。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提出收监建议4件。9月份,派员参加全县社区矫正人员集中点验,力促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规范管理。依法做好特赦部分服刑罪犯法律监督工作,对司法行政机关就符合条件的3名假释人员报请特赦工作予以全程监督。
5.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起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3件3人。积极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与教育局会签《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由院领导带头的7名检察官分别担任祁门一中等6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并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举办“携手关爱 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加强检校合作。
三、扬长补短,民行检察做强做实
1.持续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摸排活动,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虚假诉讼案件1件。认真贯彻两高《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加强与法院的协作配合,助力打好“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加大对消极执行、违法执行等情形的检察监督力度,受理执行监督案件4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
2.坚决推进支持起诉工作。坚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注重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县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对一起拖欠60余名农民工工资达一年之久的劳动报酬纠纷,依法支持农民工提起民事诉讼,并跟踪监督案件审理和执行情况,使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3.稳步开展行政检察监督。立足行政诉讼监督的法定职能,做实行政检察工作。依法办理市检察院交办的行政申诉案件1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向有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共同努力,使拖欠的1709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悉数上缴财政。
四、突出重点,公益诉讼再谱新篇
1.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我们致力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检察机关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公益诉讼工作格局。上半年,我们会同县法院、公安、司法、林业和农水等五家单位分别会签了“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协作联动机制。下半年,我们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检察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公益诉讼工作获得了各方面的有力支持。
2.落实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1件,其中,公告督促有关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5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6件,许多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针对祁山镇某养鸡场禽类粪便污水任意排放,导致河水污染严重,我们发出检察建议后,与县生态环境分局携手打了一场365705_bet28365365体育在线_microsoft365破解版
“碧水保卫战”。
3.不断提升诉讼效果。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其中3件已经得到法院胜诉判决,共督促有关当事人补种树木2万余株,增殖放流8万尾。如,胡某某在芦溪乡芦溪村阊江河水域使用电鱼方式非法捕捞野生鱼25公斤,对当地渔业生态资源造成严重破坏。我们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胡某某最终被法院判处赔偿生态环境损害和修复费用6822.15元。同时,认真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检视办理案件整改落实情况,有效巩固公益诉讼成果。
4.开展“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4月份联合县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全县所有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小饭桌、小超市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依法起诉销售假药案件2件2人,并就其中一起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突破性地提出要求承担销售价格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诉讼请求,获法院判决支持。
五、创新发展,深化改革蹄疾步稳
1.内设机构改革落地落实。8月份,市、县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获得省编办批复,随即院党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了人员调整。内设机构改革后,机构资源配置得到了优化,监督职能体系趋于健全,工作体制机制更具活力。
2.司法责任制持续深化。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深入开展,我们强化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家人才库、组建预备队,进一步推动办案资源有效整合。压实办案责任,实行随机分案,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办案量同比上升2倍。
3.智慧检务工程稳步推进。12309中国检察网重新整合上线后,我院在全市首次完成律师网上预约申请阅卷并安排阅卷服务。9月份,检委会子系统顺利上线,为检委会议事议案的规范化、专业化提供了技术支撑。
六、从严从实,党的建设扎实有效
1.强化政治建检。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融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促使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新建“党建文化长廊”,丰富红色教育阵地建设。组织前往泾县云岭镇、闪里镇文堂村等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广泛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在回首与展望中总结经验、坚定信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
2.强化专业兴检。组织干警参加最高检、省检察院组织的素能培训、业务培训20人次,参加专业知识网络培训、主题讲座200人次。1名干警获得全市检察系统三等功荣誉称号。扎实开展检察理论调研,市级以上期刊采用文章10余篇,承担省院调研课题《检察机关服务环境资源保护问题研究》,调研成果被最高检推广。
3.强化从严治检。组织开展“三个以案”“严知守”警示教育,常态化推进“三查三问”工作,着力强化警示教育,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后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党风廉政建设“1+N”自选课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面梳理,逐条办理,及时反馈。先后开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派员参加代表联组活动,做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20365705_bet28365365体育在线_microsoft365破解版
余名代表、委员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群众、舆论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就一起滥伐林木案不起诉公开宣告接受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构建良好公共关系,《黄山日报》、黄山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对我院检察工作予以多次报道。积极运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为检察发声,发布检察动态200多条,让群众有效感知检察工作。主动公开重要案件信息22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祁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短板:一是决策部署要求多、落实转化举措少,缺少可圈可点工作样板,缺乏有影响力典型案件;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三是根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不到位。巡视整改落实不到位,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工作方法仍未彻底改变。对此,我们一定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思路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既是决胜期也是攻坚期。祁门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初心使命,以更强责任担当,一体推进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务保障建设,为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现代化新祁门提供司法保障。
1.服务大局,精准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牢牢把握黑恶势力犯罪新动向、新趋势,全力以赴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继续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紧紧围绕服务民营经济,细化服务举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及时提供优质检察产品,用心用力做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这篇大文章。
2.夯实主业,着力推动依法全面履职。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全面平衡充分履行。抓住捕诉一体这个切入点,以求极致的态度做优刑事检察;抓住平衡发展这个着力点,继续深化拓展民事、行政检察;抓住公益诉讼这个增长点,突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两大领域,办成有力度、有亮点的公益诉讼。
3.改革支撑,不断激发检察内生动力。以内设机构改革为龙头,抓好改革“精装修”,重点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健全领导办案制度,实行员额动态调整,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办案组织建设,构建权责统一、监督有力、规范有序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以智慧检务建设为支撑,打造发展“新引擎”,提升办案效率,促进公正司法。
4.强基固本,切实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落实检察责任。加强人才培养、人才引进,加快素能培训、岗位练兵,强化检察事业发展人才支撑。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纪律作风,狠抓监督管理,狠抓规范司法。
各位代表:前进道路上,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紧紧依靠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奋力谱写新时代祁门检察新篇章!
《祁门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生态检察:指坚持将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到司法办案全过程, 综合运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检察建议和公益诉讼等多元化方式,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2019年,祁门县人民检察院在凫峰镇、闪里镇、芦溪乡、牯牛降自然保护区设立“生态检察联络站”,主要开展法律监督、受理举报、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工作,旨在打通新安江流域、古村落文化、自然保护区司法保护 “最后一公里”。
2.美丽乡村检察行:是指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为期8个月的“美丽乡村检察行”活动,通过组织大排查、大摸底、大巡查、大扫除、大行动、大宣讲等“六大”方式,深入分析研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切入点、着力点,精准服务和融入乡村振兴建设进程。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4.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这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
5.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6.支持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等规定,支持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参与诉讼的活动。
7.12309:指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8.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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