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人民检察院: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全力推进扫黑除恶
时间:2020-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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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歙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设立扫黑办,保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人专职负责。组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团队,专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贯彻落实检察长“一把手”责任,检察长亲自挂帅,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组织专题学习,强化思想认识。在全院持续推进大学习大对标活动,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三会一课”和全院干警大会,不断加强教育,组织全体干警进行专题学习,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测试,以考促学,检验学习成果。
发挥示范效应,彰显旗帜作用。该院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警冲锋在前,攻坚克难,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方面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严肃工作纪律,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另一方面坚持依法办案,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准确把握案件定性,确保每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