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反贪局根据中央、高检院、省院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一系列措施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一、通过全市反贪工作会议再动员、再部署。市院反贪局长在工作报告中将专项整治工作专门作为一个部分,再次作了强调和要求。随后,作为2014年全市反贪工作意见的一项重点内容印发全市两级部门,要求严格贯彻落实。
二、组织部门集中学习会。在全市反贪工作会议召开前后,市院反贪局组织两次部门集中学习会议,重点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有关内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高检院《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务管理规定》、四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等规定、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三、举办规范司法行为专项业务培训班。在全市反贪干警业务培训班上,市院反贪局长吴伟平结合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为全体参训干警详细解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检察人员和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的规定》及省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对各市检察工作考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反贪案件质量评查的内容、省院反贪局《关于在办案过程中进一步规范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通知》、封闭办案制度、办案安全防范制度等规定、制度,提出落实要求,积极引导反贪干警提高规范司法行为的意识,明确整治的重点和努力的方向,促进养成规范司法的职业习惯。
四、积极开展“两走访”活动。根据省院反贪局的通知,市院反贪局积极开展“两走访”活动,汇总了2014年所办案件的案发单位及辩护律师的情况,制定了走访对象安排表。在对已经走访的黄山、合肥等地四位案件辩护律师的过程中,市院反贪局局长吴伟平向他们通报了市院反贪局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听取他们对市院反贪局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明确整治内容,提高办案质量。为确实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院反贪局先后两次向区县院反贪局下发了《关于提高反贪案件办理质量的通知》、《关于在反贪案件中做好权利义务告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院反贪部门严格对照市院反贪局制作的《反贪案件质量评查对照表》对已办理的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自评,边查找边整改,做好补缺补差工作;对正在及以后办理的案件,要立行立改,凡缺欠对照表中罗列的任何一项内容的,均不得侦结,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符合实体、程序、文书、系统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