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下午,我院就李某某涉嫌受贿一案拟作不起诉处理召开人民监督员案件监督评议会。该案由我院检察长吴伟平直接办理,在评议会上,吴伟平检察长作为案件承办人,向三位人民监督员全面、详细地介绍了该案的基本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并一一解答了人民监督员提出的问题。三位人民监督员就该案的证据、法律适用及社会危害性展开了分析讨论,作出独立的表决,一致同意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嫌受贿一案作有罪不起诉处理。
该案是我院今年以来首起启用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案件,人民监督员案件评议会的召开一方面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拓宽了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另一方面深化了司法公开,为检务公开打开一扇新的窗口,有效提升了检察工作透明度,树立了检察机关倾听人民意见、接受人民监督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