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适应新形势需要,维护中心城区社会治安环境,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屯溪区检察院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充分发挥批捕、起诉检察职能,全力以赴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取得初步成效。
1-2月份,该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22件43人,经快审快捕16件33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4件58人,经快审快诉31件48人,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从该院近期办理的刑事案件来看,呈现以下几个新特点:
一是毒品犯罪交易方式隐蔽。一月份受理的刘某等贩毒案件中,8名犯罪嫌疑人组成贩毒网络,分别负责购买、运输、交易环节。上下线之间基本单线联系,多采用人、钱、毒相分离的方式交易,例如上线卖家在上海购毒后,由运毒者运至屯溪某超市储物柜,再由下线卖家凭储物柜密码获取毒品,下线卖家将毒品藏匿在马路绿化带、石凳等处,在向购毒者收取毒资后,再告知其藏毒地点,由购毒者自行取货,交易方式十分隐蔽。经审查决定,对该案7名犯罪嫌疑人予以批准逮捕。
二是非法传销活动又露苗头。受理了自2011年10月以来屯溪区首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报捕案件。湖南籍男子陈某为首的传销团伙从合肥辗转屯溪开展传销活动,租住江南新城、天一国际等小区组织传销人员培训,以进行“连锁销售”、“1040工程”等名义,营造一种利润丰厚的假象诱骗亲戚、朋友、同学入股投资,发展下线获利。截止案发时,该团伙已发展下线达数百人,涉案金额数百万元,构建了“五级三阶”组织体系。经审查决定,对该案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予以批准逮捕。
三是新型诈骗方式出现。受理诈骗类案件6起,其中3起案件采用了一种新型诈骗方式。犯罪嫌疑人均为外地人员,驾车流窜作案,在汽车内通过笔记本电脑、发射器等工具群发诈骗短信,以办理手机监控卡、高额透支信用卡等名义骗取钱财,每起案件犯罪嫌疑人在短短一周内发送短信就达到数十万条。此类案件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类新型诈骗案件,具有涉及面广、迷惑性强、危害性大的特点,应引起市民的警惕和相关部门的注意。
(吴良泉、查思远)